雷射光學雷射系統,通過台灣衛福部TFDA(衛署醫器輸字第020411號),核准用於:非侵入式治療黑色素病變、血管病變、太田母斑及移除刺青。以下稱為淨膚雷射。
本宣傳名稱與仿單不同(部分為仿單核准適應症外的使用介紹,或口語化供民眾理解),僅供參考;正式療程/儀器名稱、效果等,均以醫師親自說明為準。
作用原理
雷射一般分成532nm及1064nm兩種波長。波長532nm的雷射,是用來處理較表淺的表皮斑,如:曬斑、雀斑;而波長1064nm,打得較深,可用來治療局部性、較頑強的真皮斑,如:太田母斑、顴骨母斑,深度最深可到達真皮層。以淡化黑色素為主要治療,同時也適用於疤痕色素淡化及移除刺青…等。
作用原理是以雷射光束分割為細小光束,被黑色素或刺青等等多重色素吸收,所累積的熱效應瞬間將治療標的擊碎,再由人體的吞噬細胞吸收、代謝、移除這些在皮膚呈現的不規則色素斑塊。
療程特色
適用膚況
如果您希望改善⋯⋯
膚色黯沉、膚色不均、斑點、黑眼圈、色素沉澱、草莓鼻、毛孔粗大