衛部醫器輸字第020411號
雷射光學雷射系統
雷射光學雷射系統(俗稱:淨膚雷射),以1064nm以及532nm兩種波長的雷射光束能量深入肌膚,通過台灣衛福部TFDA認證,以非侵入式治療黑色素病變、血管病變、太田母斑及移除刺青。
本網頁名稱與仿單不同(部分為仿單核准適應症外的使用介紹,或口語化俗稱),供民眾理解參考;正式療程/儀器名稱、效果等,均以醫師親自說明為準。
雷射一般分成532nm及1064nm兩種波長。波長532nm的雷射,是用來處理較表淺的表皮斑,如:曬斑、雀斑;而波長1064nm,治療深度較深,可用來治療局部性、較頑強的真皮斑,如:太田母斑、顴骨母斑,深度最深可到達真皮層。以淡化黑色素為主要治療,同時也適用於疤痕色素淡化及移除刺青…等。
作用原理是以雷射光束分割為細小光束,被黑色素或刺青等等多重色素吸收,所累積的熱效應瞬間將治療標的擊碎,再由人體的吞噬細胞吸收、代謝、移除這些在皮膚呈現的不規則色素斑塊。
安全有效療程
療程短照護容易
適合重要場合前
▲案例圖片來源取自網路
一般治療時間會依治療區域範圍而有異,全臉治療共只需約15-20分鐘(不含術前清潔準備時間),不過需依皮膚問題嚴重程度,由專業醫師評估,調整至最合適的劑量,以進行皮膚修護。
通常經醫師諮詢、評估後會依個人情況建議,一般3-4週一次,若有特殊個案且膚況適合者,可調整一到兩週治療一次。
需視個案膚況,假設屬於較深層的黑色素,例如刺青,每次治療約淡化20%,一般治療次數約須4~6次不等;但因刺青的深度及顏色不盡相同,治療前建議需和醫師詳細諮詢。
根據治療面積、症狀、次數等來決定價格,實際狀況需要醫師評估規劃,提供專屬個人的療程建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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